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四级(根据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》(CJJ37-2012),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,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、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较小宽度进行了要求)
⑴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,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,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,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。又称汽车专用道。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-100km/h。
⑵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,以交通功能为主。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-60km/h。
⑶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,兼有服务功能。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-50km/h。
⑷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(小区路)的连接线,以服务功能为主。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-40km/h。